【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29号【固定电话】:024-66598077
共执行 28 个查询,用时 0.063004 秒,在线 33 人,Gzip 已禁用,占用内存 3.640 MB
关于公开招募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沈阳市沈河区炎黄为老服务中心 / 2019-10-08
关于公开招募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为加强我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相关规定,经市遗嘱服务中心调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募人民调解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条件
(一)招募岗位
全市拟招募遗产继承、婚姻家庭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40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沈阳市户籍。
2.年龄为18周岁至65周岁(1954年9月1日后出生至2001年9月1日前出生)。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业务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沟通能力强,有责任心,有团队协助精神,面对群众有耐心。
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办公软件操作,有一定文字功底。
以下人员可适量放宽政策并优先聘用:
1.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经历的;
2.从事教育工作、妇女儿童工作的退休职工;
3.具有乡镇(街道)、村(居)等基层工作经历的退休干部、村组干部;
4.系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及复退军人;
5.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主管部门负责调解工作的退休职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推荐: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其它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由个人直接到市遗嘱服务中心调委会报名。
(2)单位推荐。由律所、法律服务机构推荐,并附主管单位推荐意见。
2.个人报名及推荐时间:2019年1O月11日至10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3:30)。
3.报名地点:市遗嘱服务中心(沈河区奉天街和小西路交通岗路北东走50米胡同内,奉天街271-1号)。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回),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适量放宽政策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填写《2019年公开招募人民调解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5.资格审查:市遗嘱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审核
由市遗嘱服务中心调委会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与任职岗位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向市司法司报备审核后最终结果。
(三)聘任
通过审核聘用人员,名单在市遗嘱服务中心网站、市遗嘱服务中心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三、聘用管理
聘期一届,一届三年,根据服务能力和调解能力决定是否续聘。
本公告由市遗嘱服务中心招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4-22725851
联系人:冯老师